河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专用章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6-11-14 访问次数:2654

河北省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启用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专用章的通知

冀林办发字[2006]60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各扩权县林业局: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河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站)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冀机编办控字[2006]142号)意见,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更名为“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同时撤销河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站牌子。根据工作需要,即日起启用“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财务专用章”和“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检疫专用章”等3枚专用章,原“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河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站”、“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财务专用章”和“河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站检疫专用章”等4枚专用章同时作废。
    加盖“河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站检疫专用章”的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至2007年4月31日。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电  话:0311-8607677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